倡议书 | 为刘芳律师捐款倡议书
各位爱心人士: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但天有不测风云,意外的到来总是令人猝不及防。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刘芳律师不幸被确诊为乙状结肠癌,目前正在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接受治疗,漫长的治疗过程才刚刚开始,之后还需要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这突如其来的灾难给刘芳律师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刘芳律师于2005年4月开始在深圳执业,是一名在律界德高望重、令人尊敬、非常优秀的律师。“众人拾柴火焰高”,捐款不在多少,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颗颗爱心,集成暖流,滴滴善举,春满人间。我们诚恳希望您:伸出热情的双手,敞开仁慈的胸怀,集聚关爱的力量,用真诚的心编织爱的网络,用诚挚的情营造温馨的家园,为患病的刘芳律师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和鼓舞!为"慈善"这一古老话题谱写出新的篇章。
即日起,愿意向刘芳律师献出爱心的爱心人士可以通过转账(转账时请备注:为刘芳律师捐款)或现金的方式进行捐款,捐款明细和款项使用记录将在德纳基金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捐款方式
转账
请备注:为刘芳律师捐款
账户名称:深圳市德纳慈善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帐 号:44250100000200000800
现金
请将捐款交给德纳律所前台钟艳(0755-82805168)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如不愿公开姓名,请直接将捐款投至德纳所前台设置的捐款箱。
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德纳基金会已决定向刘芳律师捐款五万元,并将视后续治疗情况追加捐款,大爱无疆,再次倡议各位踊跃捐款,加入到这次爱心接力活动中来!
倡议人: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深圳市德纳慈善基金会

